引用6楼洪星于2008-05-16 20:09发表的:前两天看柳州电视台的《新播报》一个吃低保的老奶捐了2 00块,工作人员劝她捐100得了,她不肯!
引用9楼落落仔于2008-05-16 20:24发表的:隆安的我不说了什么了我最BS万科的王石竟然要求下属员工捐款最好不超过10块!
引用43楼帅帅的马尾辫于2008-05-18 00:26发表的:捐多捐少其实不应该指责,毕竟都是一种爱心。只是这个社会,“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富人们,他们的财富怎么说都是从社会从老百姓们那里获取的。从社会获取的价值越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应该越大,我想这是天经地义的!获取与付出应该成为正比!
引用42楼阿土仔于2008-05-17 16:10发表的:呵呵,公平点,每个人捐一个月(或半个月)工资,没得争了。。。
引用19楼冷面天使于2008-05-16 22:15发表的:在我极度缺乏生活费的时候,真的连一块钱都拿不出,用手机发短信捐了6块钱,这真是我的极限了~~~~~要停机了~~~~~老奶奶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