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平果县建经济适用房
www.GX.xinhuanet.com 2007年04月26日 08:46:56 来源:平果县委宣传部
4月25日,阳光明媚,平果县龙江路往火车站右边空地上,人头涌动,机声隆隆,两台大型钩机舞动长臂挖起一铲铲泥土,宣告平果县进城务工农民生活小区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县四家班子及县直各单位领导、开发商和群众代表600多人参加了开工仪式。平果县委、政府又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据了解,平果县近年来按照“借铝兴平”、“非公兴平”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镇低收入群体和进城务工农民的住房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的决定,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条件,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该县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条件下,设身处地为低收入群体着想,决定还利与民,建设进城务工农民生活小区。
平果县进城务工农民生活小区建设用地65.655亩,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500套,分三室一厅(90 m2/套,共200套)、二室一厅(60 m2/套,共250套)、一室一厅(40m2/套,共50套)三种户型。建设时间6个月,将于今年10月底交付使用。建成后,所有的住房将提供给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购买。
为了保证城镇低收入群体和进城务工农民买得起房子,该县采取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成本。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由百市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用地由县人民政府以征地成本价每亩6.5万元提供给开发商。建设过程中,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征收,并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进城务工农民及低收入居民生活小区住房开发单位收取费用。进城务工农民及低收入居民生活小区住房由县政府控制销售价格,销售价格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
该县还严格准入制度确定住房销售对象,确保真正的进城务工农民及低收入居民顺利进住小区。第一类为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拆除住房且无其他住房的的进城务工暂住户。第二类为人事部门确认的与该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第三类为享受低保且无住房的下岗职工家庭户。第四类为父母或子女未在县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租住公有住房、未在县城区建有私房的进城务工本县籍和外县籍无房户居民。据统计,截止4月25日已有238户订购。(许裕军 罗郅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