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情况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我县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成效显著,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没有出现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现象。
一、我县教育发展情况与贫困生分布基本状况 2007年秋季学期我县共有147所中小学校,其中中学18所,小学128所,1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中小学生40756人,其中小学21314人,初中13801人,高中5641人。 目前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较大的有4786人,其中小学2524人,占在校小学生11.8%;初中1532人,占在校初中生11.1%;高中730人占在校高中生12.9%。 我县各乡镇都有贫困生,尤其是分布在地处山区的布泉乡、都结乡、百朝社区、敏阳社区、屏山乡、雁江镇、南圩镇等。
二、资助贫困中小学生工作的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今年春、秋学期全县得到免费教科书发放的学生各有17543人,总金额178.8万元。
2、开展扶贫助学活动。今年我县通过多渠道广泛筹集资金,大力资助在校中小学贫困生,到目前为止共发放各种资助经费28.325万元,有771名贫困中小学生得到资助,其中资助小学贫困生91人;资助初中贫困生415人;资助高中贫困生265人。具体情况如下: (1)落实南宁市资助五千名贫困大中小学生就读项目,共发放资助款13.48万元。其中资助小学贫困生69人,资助标准400元/人,共2.76万元;资助初中贫困生96人资助标准700元/人,共6.72万元。资助高中贫困生50人资助标准800元/人,4万元。 (2)国家开发银行奖学金项目,总共发放12万元。初中:130人得到的资助标准为300元/人,170人得到的资助标准为200元/人;高中:70人资助标准为300元/人,130人资助标准为200元。 (3)市民委资助特贫少数民族学生就读项目,资助高中贫困生9人,资助标准1000元/人,总计0.9万元。 (4)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资助高中贫困生6人,其中2人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4人资助标准为800元/人。总共0.52万元。 (5)其他资助项目总共发放资助款1.425万元,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①对小学贫困生的资助:由市妇联牵头的张咪助学演唱资助2人,资助金额300元/人,市爱琴美容室资助5人,资助金额300元/人;西部雏鹰助学网资助6人,每人200元;市电视台爱心改变命运资助6人,每人500元;由南国早报牵头,市女子劳教所张女士资助2人,每人500元;武警某中队资助1人,每月100元,至今共1100元。 ②对初中贫困生的资助:9人获明德奖学金资助,每人300元;西部雏鹰助学资助4人,每人300元;“心守家园”(由现在我县南圩中学支教的宁耀鹏老师联系到的一个助学志愿者团体,该团体通过银行将资助款汇到布泉乡中,用于资助贫困生),助学项目资助1人,450元;南宁市爱琴美容资助5名初中生,每人300元。
三、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就读情况 (一)具体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助学工作,分管副县长亲自过问,多次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资助工作;县领导数次深入学校检查、指导资助工作的开展,参加资助金颁发仪式大会。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资助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是本次资助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 2、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今年1月份县人民政府印发《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隆安县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隆政办发[2007]18号),成立隆安县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随后,印发《隆安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明确了从2007年起,县政府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万元作为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7月20日,开通了热线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资助政策的咨询,解答疑问,受理投诉。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报刊、校园网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贫困生的各项政策和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对贫困生资助工作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制作专题片报导寒门学子志存高远、矢志不渝、自强不息、勤奋刻苦,在艰难的求学路上艰辛苦读的故事及报导对贫困生的资助情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摸底调查、建立档案 今年上半年,县教育局组织学校着手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一是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区教育厅等文件精神,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列为扶助对象: ①城镇低保家庭; ②农村低保家庭; ③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 ④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60元,即月收入低于80元,仅能维持日常生活基本开支的困难家庭; ⑤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是在建立贫困生档案过程中严格认定程序。 ①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及填写《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学校班主任会同科任教师和学生代表根据贫困生认定的基本标准和学生提交的《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对贫困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对符合贫困生认定基本条件的学生发放《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学生填写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审定。
②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组织教师分头到学生家进行家访、核实,根据贫困生认定的基本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情况,在认真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贫困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对贫困生资格予以确认。 (二)我县贫困生参加高考情况 参加今年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共475人,其中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愿意到校就读的有321人,得到录取通知书不愿到校就读的有23人,没有得到录取通知书的有131人。 (三)对贫困大学新生的资助情况 今年,我县发放各类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就读经费总额83.075万元,其中区、市、县级财政拨款共33.1万元,机关团体企业个人捐资49.975万元。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与资助,使得到录取通知书且愿意到校就读的贫困生321人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入学资助,对贫困生的资助面达100%,其中获1000元以下资助金的有28人,获1000-3000元(含3000元)资助金的有230人,获3000-5000元(不含3000元)的有63人。人均受资助水平为0.2588万元。在资助过程中我们按轻重缓急分类资助,可重复资助的项目允许重复资助(如路费补助可与其他资助项目合理重复等),同时避免不合理的重复资助。资助经费主要来源有: 1、各级财政拨款资助情况 (1)区财政划拨8.5万元,用于补助贫困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补助标准:在区内高校就读的400元/人,在区外长江以南高校就读的500元/人,在长江以北高校就读的600元/人)。 (2)市财政划拨给我县14.6万元。 (3)县本级财政拨款10万元。 2、机关团体企业个人捐资用于资助情况 民政、扶贫、总工会、团委、妇联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49.975万元。
以上内容节选自: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隆安县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书面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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